组织部工作职责
1.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调查研究党的组织工作方面的情况,制定组织工作计划,提出完成党的组织工作任务的具体措施。
2.负责拟定全校党的组织工作的规章制度,并负责保障执行。会同党委其他职能部门抓好党的政治、思想、作风、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。
3.按照“五好要求”抓好处级干部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,负责处科级干部的考核、选拔、交流、监督等过程中的事务工作。
4.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,指导督促二级党组织落实《党章》等规章制度,执行“三会一课”、党委会会议、党政联席会议等制度,加强自身建设,规范基层党建工作,发挥政治核心、战斗堡垒作用。
5.负责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,按照校党委的要求,组织开展党内学习教育活动,抓好宏观教育管理,抓好党内创先争优活动。
6.负责发展党员工作,按照校党委要求,拟定发展党员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7.负责办理处级及以上干部因私出国(境)人员的审批、备案手续,负责全校教师和干部群众因私出国(境)证件的审批、备案工作。
8.负责校党委党校办公室日常工作,组织制定年度党员干部培训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指导分党校做好培训工作。
9.负责全校党费收缴、使用、管理和监督,党员组织关系转递汇总、党内统计工作,负责干部奖惩、考核、培训及提拔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。
10.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。
11.会同驻校纪检监察组做好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检查工作,执行组织部职责范围内的问责工作。
12.负责组织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,负责政工专业人员培训工作。会同人事处做好政工人员考核工作。
13.会同人事处做好机构和干部职数核定工作。
14.加强组织部自身的政治、思想、组织、作风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提高工作的科学性、规范性和时效性。
15.完成上级党组织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